有小孩自愿离婚程序怎么走

    有小孩自愿离婚程序怎么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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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小孩离婚不是那么简单的,需要处理的事情也是比较多的,那么有小孩自愿离婚程序怎么走?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小编为大家详细的介绍,欢迎阅读!


        有小孩自愿离婚程序怎么走


        双方可以一起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区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离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离婚注意事项:


        1、离婚协议书中约定的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不得剥夺或者限制一方合法权利。


        2、当事人持有的《结婚证》中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等相关个人信息必须与户口簿、身份证一致。


        3、当事人持有本人的常住户口簿(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必须一致,不一致的应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履行变更;户口簿第一页要有公安机关的印章,在后每一页都要有发证机关的印章和办证民警印章,对印章不符合要求的户口簿,当事人应到公安机关进行更换或补章。对户口簿上有添加和涂改的地方,必须有公安机关的校对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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