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政中的社会科学方法论 ——法律的生命力

    依法行政中的社会科学方法论 ——法律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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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各级政府要坚持党的领导,走法治轨道,创新执法体制,完善执法程序,推进综合执法,严格执法责任,建立统一执法机制,依法建立权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守法、执法严格、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廉洁的法治政府。探索社会科学方法论在依法行政中的应用,是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与中国社会现实相结合的显著成果,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理论支撑。

      关键词:依法行政;实践;社会科学方法论

      一、依法行政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健全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法制,推进机构法制化、职能法制化、权限法制化、程序法制化、责任法制化。行政机关应当坚持不经法律授权履行法定职责的原则。行政机关不得在法律之外设立权力,不得在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情况下作出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决定。实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坚决消除权力寻租空间。

      推进各级政府权力规范化、法制化,完善各级政府特别是中央和地方政府权力法律制度,加强中央宏观管理、制度设置责任和必要的执法权力,强化省级政府推进全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责任,强化市县政府的落实责任。

      (二)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策等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得当、程序公开、责任明确。行政机关内部建立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请讨论。

      要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以政府法律人员为主体、专家律师为参与者的法律顾问队伍,确保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追究机制,严格追究行政长官的法律责任,其他领导和有关责任人员在依法决策中有重大失误或者因长期拖延决策造成重大损失的。

      (三)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要根据各级政府的职权,按照降低层级、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合理配置执法力量。

      推进综合执法,大大减少市县两级执法队伍类型,重点抓好食品药品安全、工商质监、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文化旅游、资源环境、农林水利等方面的执法工作,交通运输、城乡建设、海洋渔业等领域。有条件的话,可以实行跨部门综合执法。

      完善市、县两级行政执法管理,加强统一领导和协调。理顺行政执法体制。理顺城市管理执法执法体制,加强城市综合管理执法机构建设,提高执法服务水平。

      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和资格管理。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的,不得授予执法资格或者从事执法活动。严格执行罚缴分开、收支分开的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收费、罚款、没收与部门利益直接或间接挂钩。

      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建立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之间的信息共享、案件通报和案件移送制度,检察机关和司法机关,坚决克服有案不能移交、有案难移交的现象,以罚代刑,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的无缝衔接。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要依法惩治各类违法案件,加强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完善执法程序,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具体操作流程,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执法、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策法律审计制度。

      要建立健全行政自由裁量基准体系,细化和量化行政自由裁量标准,规范行政自由裁量的范围、类型和范围。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要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确定不同部门、不同机构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和问责机制,加强执法监督,坚决消除对执法活动的干扰,防止和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惩治执法腐败。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加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制度建设,努力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和监督体系,增强监管的合力和有效性。

      加强对政府内部权力的制约是加强对行政权力制约的关键。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移、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应当划分为不同的部门和岗位行使权力,按岗位设置权力,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加强内部过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完善政府内部监督和专项监督,完善上级对下级的监督,建立常态化的监督体系。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完善责令公开道歉、暂停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辞退等问责方式和程序。

      完善审计制度,保障审计监督权依法独立行使。全面审计公款、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加强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探索省级以下地方审计机关人财物统一管理。推进审计职业化建设。

      (六)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坚持公开为规范、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实行政策公开、实施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效果公开。根据权力清单,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向社会全面公开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建设审批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

      有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应当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实行行政执法公开制度。推进政务公开和信息化,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

         

      二、社会科学方法论

      方法论是解决问题的理论体系。这是一个教导人们如何理解和改变的理论世界。这种方法以社会行为为研究对象,是科学的逆向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社会科学方法论的基本方法,是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最重要的方法。这包括实践、社会制度、社会矛盾、社会主体、社会过程、基于社会认识与评价的研究方法和世界历史。学习黑格尔的逻辑,个性、特殊性和普遍性是运动的三大规律。当然,根据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它们既表现事物的本质,又表现不同的事物。识别个体事物。我们可以从三个层面理解社会科学方法论,理解社会科学方法论,实施社会科学方法论。我们可以避免具体方法论和个别方法论的观点,不同的方法论被哲学讨论过,并以社会历史的形式被创造出来,所以我们可以这样做。从社会科学的角度探讨和运用唯物史观是十分重要的。马克思的唯物史观是社会科学研究在现实生活中的实践。

      有研究者认为,马克思主义社会科学方法论是一个延伸体系,因为这一理论本身具有很大的创造性,所以人类在社会实践中的一切认识,在社会历史实践中创造的一切合理方法,都能被马克思主义积极合理地吸收和借鉴,从而丰富和完善马克思主义社会科学方法论。社会科学方法论的特点可以从四个方面来理解:

      首先,它严格遵循马克思主义方法论的基本原理,但由于研究对象比较具体,有别于其他方法论,有其自身的特点。其次,它只能适用于社会科学领域的方法论,但具有普遍意义,属于一般方法论。三是方法论的统一,体现为科学逻辑与社会历史的统一,理论表达与实践规范的统一。最后,社会科学方法论与自然科学方法论逐渐趋同,但更强调研究对象的主体和作用。

      三、社会科学方法论在依法行政中的应用

      恩格斯曾经把马克思的世界观描述为整体世界观,不是一种学说,而是一种方法。它提供的不是现成的教条,而是进一步研究的起点和方法。马克思的世界观给人们提供的不是我们应该如何一步步认识世界,而是如何通过自己的不断探索,引导我们朝着一个大的方向前进,引导一代又一代马克思主义研究者运用这个世界观。”方法论本身对人类社会实践的指导作用是不可替代的。马克思的社会科学方法论对我国当前的依法行政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社会矛盾分析法

      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是人类社会的基本矛盾,也是当代中国社会的基本矛盾。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迫切需要依法行政。积极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政府依法行政,迅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这一目标激发了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在推进法治政府、依法行政的过程中,党政工作者要坚持中国共产党,也要学会辩证地看待推进法治建设中的各种实际问题和社会矛盾。

      我们应该认识到矛盾的普遍性。唯物辩证法的矛盾也包含在社会领域。社会的发展进步和社会制度的变迁完善是新旧矛盾的结果。合理运用新旧事物的替代转化过程、事物的变化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方向,促进和控制不同要素和方面的作用。

      (二)以实践为基础的研究方法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是社会生活的基础。这是马克思实践观的核心。这部分社会科学方法论正是马克思主义认为实践是对知识的检验,同时承认物质决定意识的唯一标准。客观的社会现实要求我们党和国家根据社会现实的要求及时调整政策,用社会实践检验政策的合理性。实践可以通过作用于实践主体来检验、评价和调整实践的结果。

      社会存在的客观性不是基于人的意志。因此,在决策和执行过程中,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把握社会和人民群众的实际需要。

      (三)社会系统研究方法

      世界在物质上是统一的,统一的物质世界是普遍联系在一起的。事物的普遍联系构成了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社会科学方法论把社会看作一个整体,它是由各种要素之间的密切联系而形成的。这种整体观要求我们处理好整体与局部的关系,认识局部对整体的影响。其次,要树立大局目标,从全局上把握大局。

      从社会系统研究的角度看,确立总目标是立足全局、统筹规划。针对每一个具体的社会现象和社会矛盾,本文提出了实施法治政府的具体措施,即考虑整体与局部的关系。任何社会现象都不是独立存在的,它们之间有着普遍的联系。用系统研究的方法,从全局的角度来看待社会发展的需要,是建设法治政府过程中不可忽视的重要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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