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拖欠工程尾款案

    承揽合同纠纷——拖欠工程尾款案
      马上咨询

      【判决结果】胜诉

      【办案机关】北京市朝阳区法院

      【代理人】李国蓓、朱琦,现为北京必奕律师事务所律师,为被告方甲公司代理人

      【案情介绍】承揽人甲公司与定作人乙公司签订了《服务合同书》,双方明确约定了服务时间、费用与支付方式。乙公司在合同签订后按要求支付了50%预付款,但却在甲公司按时按要求完成并交付工作成 果后拒绝支付尾款及违约金。乙公司的行为给甲公司造成了损失,无奈之下,甲公司将乙公司告上法庭。             

      【案情分析】在施工过程中甲公司对乙公司提出的建设更改意见积极配合,消耗了大量成本完成工程,其对该工程的投入没有得到应有的回报。甲公司为保障自己的合法利益,弥补工程的损失,及时寻求律师的帮助,解决了此次遇到的难题。

      代理人帮助委托人甲公司收集并梳理乙公司违约的证据,积极争取赔偿款以弥补在该合同纠纷中受到的损失。种种真实、合法、证明力极强的证据摆在面前,乙公司再也找不到理由推脱和狡辩。在有着丰富的处理合同纠纷诉讼的经验支持下,代理人成功为委托人追讨拖欠的尾款与赔偿金。

      【结束语】这是一起承揽合同违约拖欠工程尾款及违约金的案件。乙公司不诚信的违约行为不但给原告造成损失,同时也增加诉讼成本,给国家和社会增加负担、浪费司法资源,应当依法承担全部责任。合同纠纷案件需要律师有着极强的专业性,准确判断纠纷中双方的责任,才能妥善解决这类纠纷。

       (以上内容由北京必奕律师事务所编辑整理)

      本站使用百度智能门户搭建 管理登录
      京ICP备2021009597号-1